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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州蓝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
特殊奖励办法
为加强教练队伍的建设和管理,更好地维护本校形象,增强收费透明度和不另增加学员的经济负担,确保学员放心地在我校学习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举报内容
1、在培训活动中,教练员以各种借口索要或指使学员在学员中乱收现金、烟、酒及其他财物的。
2、培训活动中,教练员将学员带到本校食堂以外就餐的(培训经考试结业,学员自愿凑钱聚餐的不在此例)。
3、培训活动中和“结业就餐”时,教练员与学员打牌、赌博、进0K厅或进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。
4、培训活动中,教练员对学员进行打、骂或语言、动作不文明,有损他人身心健康、人格尊严行为的。
5、培训活动中,教练员私带学员超额载人或因私事耽误培训,一次时间在30分钟以上行为的。
6、培训活动中,教练员在车上,学员驾车发生伤人或车物损失的交通事故,教练员强迫或暗示学员赔偿医疗费或车物损失费行为的。
二、凡举报本校教职员工有以上违规行为,经查事实确凿的,本校对举报者一次性奖励现金100元一2000元。
举报电话:2503600 25071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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